关于印发《2022—2023 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青联发 ﹝2022﹞ 2 号

发布者:共青团网站发布时间:2022-07-21浏览次数:185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按照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到乡村工作,主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积极投身乡村振兴事业,在青年中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决定继续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现将《2022—2023 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地应紧紧围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有关部署,结合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单位《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的通知》、《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方案要求,精心组织实施,优化服务管理,加强政策保障,提升执行效益,突出示范引领,切实推动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在新时期实现高质量发展,支持广大西部计划志愿者投身强国伟业、书写奋斗青春。

 

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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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gqt.org.cn/documents/zqlf/202204/P020220428646761272313.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