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2年“创青春” 湖北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鄂青联发 [2022] 2号

发布者:共青团网站发布时间:2022-07-20浏览次数:518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团委、发改委、教育局、科技局、经信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乡村振兴局、各高等院校,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团中央关于创新创业的一系列工作决策和部署,深入推进湖北青创园建设,服务全省广大青年创新创业,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贡献力量,团省委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2022年“创青春”湖北青年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青春喜迎二十大  创新创业赢未来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团省委、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信厅、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乡村振兴局、十堰市人民政府、襄阳市人民政府、荆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省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省青年企业家协会、省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团十堰市委、团襄阳市委、团荆州市委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负责大赛组织领导工作。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青年创业就业促进中心(以下简称“省青创中心”),负责大赛日常工作。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大赛组委会确定。

  三、赛制安排

  本次大赛共分三个专项,分别为科技创新专项、乡村振兴专项和青创空间专项。

  (一)科技创新专项。重点关注“十四五”规划明确鼓励发展的重点方向,尤其是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领域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项目。参赛项目分为初创组和成长组,初创组为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2年(含)的创业项目,成长组为登记注册时间在2至5年(含)之间的创业项目。

  (二)乡村振兴专项。重点关注先进种植养殖技术、农产品加工及销售、农业社会化服务、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领域相关产业,尤其是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带动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模式成熟的项目。参赛项目分为初创组和成长组,每组设传统农业产业和新兴农业产业2个赛道。初创组为登记注册时间不超过2年(含)的创业项目,成长组为登记注册时间在2至5年(含)之间的创业项目;传统农业产业赛道为现代种养类、农产品加工流通类、乡村特色产业类、乡村制造业类;新兴农业产业赛道为乡村教育类、乡村文旅类等、乡村电子商务类、乡村社会服务业类。

  (三)青创空间专项。面向湖北省内各类各级注册成立1年以上,有运维主体的青创空间(包括创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创业园区等)。参赛对象分综合类和专业类2个组别。综合类以提供基础的创业孵化服务为主,园区企业涵盖各类创业实体、不同的产业方向和企业类型;专业类能提供专业孵化服务,拥有专业服务平台,园区企业产业聚集度高,有70%以上的企业聚焦某一类产业领域或新兴业态。

  四、参赛要求

  (一)科技创新专项

  1.参赛条件

  在湖北省内创业的青年。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4月1日后出生)。其中由团队申报的参赛项目,团队总人数不多于5人,且团队平均年龄不超过30周岁(含);参赛项目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项目所在企业或团队负责人须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2.申报要求

  参赛项目须提交营业执照、特色产品认定证书等相关证件电子版,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且持有该企业股份;重点鼓励省内各高校毕业2-10年的大学毕业生、各创业园区及孵化基地的创业青年、留学归国或港澳台在鄂创业青年参加。

  (二)乡村振兴专项

  1.参赛条件

  在湖北省内返乡下乡在乡创业创新的农民、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等各类农业农村创业创新者;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4月1日后出生);其中由团队申报的参赛项目,团队总人数不多于5人,且团队平均年龄不超过30周岁(含)。

  2.申报要求

  参赛项目须提交营业执照、特色产品认定证书等相关证件电子版,项目成长过程或生产流程相关介绍,项目发展构想及阶段性成果等资料。申报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且持有该企业股份。重点鼓励省内各高校毕业2-10年的大学毕业生、各创业园区及孵化基地的创业青年、留学归国或港澳台在鄂创业青年参加。

  (三)青创空间专项

  1.参赛条件

  申报主体须有服务青年创新创业创造的实体空间,场地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有专业的运维团队,有配套的公共服务空间,基础的孵化服务,完善的管理制度,经常性的创业活动;园区35岁以下青年占园区总人数比例不低于70%;园区实现了团青组织覆盖或工作、活动覆盖;园区负责人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2.申报要求

  参赛园区须提供运营主体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电子版;园区基本情况、发展现状和发展规划等;园区运维团队基本情况,园区35岁以下青年人数占比情况;园区团青工作开展情况;孵化服务年度工作情况;园区各项规章制度;园区获得荣誉和奖励证书电子版等。

  五、时间安排

  大赛时间为2022年4月至7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报名审核阶段(5月15日前)

  下发比赛通知,发动各地各单位积极动员、遴选、推荐优秀创业项目参赛,并对参赛项目进行初审。

  第二阶段:初赛评审阶段(5月中旬)

  通过线上评审方式,组织专家评委进行项目初赛评审,遴选40个项目参加复赛。

  第三阶段:复赛阶段(5月下旬)

  进入复赛选手进行路演答辩,专家进行现场评分,根据综合成绩,科技创新专项和青创空间专项各评选18个项目,乡村振兴专项12个项目进入决赛。

  第四阶段:决赛(6月或7月初)

  6月或7月初,举行2022年“创青春”湖北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决赛及颁奖仪式。

  六、奖励措施

  1.颁发证书。大赛各组别分设金、银、铜奖和优秀奖若干并颁发相应证书。

  2.交流学习。对优秀参赛项目,可免费获得主办方提供的各类创业培训、导师对接辅导;对获奖项目,统一组织推荐参加第九届“创青春”中国青年创新创业大赛。

  3.融资服务。获金、银、铜奖企业将优先推荐挂牌“湖北青年创新创业板”,对接投融资,并获得相关配套服务。

  4.培育孵化。对有办公场地需求的获奖项目,可优先入驻湖北青创园,并享受各项孵化服务。

  5.社会荣誉。在参评“湖北青年五四奖章”“向上向善好青年”等荣誉,申请加入湖北省青年企业家协会时,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考虑。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举办本次大赛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具体举措,是共青团服务党政大局、服务青年创新创业的有力手段,是促进全社会关注支持青年创业就业的重要载体。各地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赛事工作,为大赛提供组织保障。

  2.广泛宣传动员。各地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创青春”品牌,积极协调电视、广播、报纸及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进行宣传和报道,广泛动员发动,让更多的青年创业者和青创园区积极参与大赛,让更多的社会人士关心青年创业。

  3.认真组织报名。报名阶段,各地各单位要严格审核,确保资料齐全、信息准确、填报规范,及时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沟通,做好汇总报送工作。在进行选拔的同时,要对参赛创业项目和园区进行指导和帮助。

  4.加强疫情防控。各地在组织活动中,要严格落实属地防疫工作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落实防疫责任,认真制定活动应急预案。

  请各市州、高校于5月15日前,将科技创新专项、乡村振兴专项、青创空间专项参赛项目资料报电子邮箱hbcqcds@126.com(文件名备注为 **专项+项目名称)。



  共青团湖北省委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 北 省 教 育 厅

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湖 北 省 商 务 厅

湖北省乡村振兴局

2022年4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www.hbgqt.org.cn/view/108da94211e14948b43179219677da1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