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籽的约定

发布者:校团委宣传部发布时间:2026-09-21浏览次数:11


2026年3月12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高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法律第五十六条明确:每年9月第四周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国家通过多种形式集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活动。

该法施行后的首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将于9月21日至27日开启。

祖拉,是“光芒”的意思,从吐鲁番到黄冈,坚持做民族团结的践行者。她是少数民族辅导员,是校园“知心姐姐”,创办“石榴籽”社团,用心用情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帮助千余名来黄新疆同胞学习国通语,助其稳定就业。她坚守初心,将照亮自己的光传递给更多的。

(来自视频号“荆楚同心”)